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现有工作机构:
(一)办事机构:
办公室、信息统计部、科技部、龙头食品企业发展部、市场发展部、综合业务部。
(二)分支机构:
白酒专业委员会、啤酒专业委员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发酵工程专业委员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大豆及植物蛋白专业委员会、马铃薯专业委员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面包糕饼专业委员会、方便面专业委员会、行业信息化办公室。
(三)下属机构: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中国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品工业信息咨询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技术培训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年鉴编辑部、中国食品工业网。
第五条 协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1、办公室:承担协会文书、档案、行政事务等项工作;为协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下属机构做好后勤服务。为协会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条件,保障协会整体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传达协会领导的指示,协助督办和反馈执行情况,做好协会的日常接待和行政事务,安排各种事务性会议,并做好记录整理成文;起草协会的事务性公文,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以协会名义发出文件、交办、运转工作;承担协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编制实施年度财务计划,保证资金安全,登记、核算协会固定资产,对各办事机构做好财务指导服务,参与协会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协会的人事、劳资管理。制定协会人事聘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出人才培训建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制订的人事管理制度,做好出国政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级、退休等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做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他代管及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信息统计部工作职责:受政府部门授权做好食品行业的统计工作,并依据行业统计数据资料对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提出阶段性的分析、预测报告,定期举办食品工业经济运行发布会;密切与地方食协、分支机构的联系与信息交流;编写食品工业及重点行业的年度发展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报告、专项调研报告和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建议;建立食品工业信息网络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中心数据库,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努力增强信息服务功能与手段,举办各类业务活动,为企业和政府做好咨询服务;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科技部工作职责:为食品科技企业、大专院校、食品科研部门,做好食品科学技术的开发、创新、交流、推广成果转化等服务工作;掌握国内外食品工业科技和食品科技密切相关的科技发展方向,供有关部门及企业决策参考;开展食品科技奖励表彰活动,设立专项资金,奖励表彰对我国食品工业科技有特殊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项目,以推动食品工业科技的发展,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龙头食品企业发展部工作职责:面向龙头食品企业进行服务,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政策性建议;总结龙头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强县的先进经验,及时推广,推动我国龙头食品企业不断健康发展;对食品强县、食品园区的建设和布局,做好咨询等服务工作,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市场发展部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与举办国内、国际性的行业展览活动;收集研究分析国内外食品市场发展动态,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好咨询服务;做好国际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综合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做好上述各部和各专业委员会服务范围以外的综合性服务工作,主要有:做好协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努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会员企业需要的各种服务工作;做好与各省、市食品工业协会、兄弟行业协会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部门的通联工作;根据协会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组建分支机构的建议和办理报批手续,负责同各分支机构的日常联系和服务工作;了解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情况,努力做好指导性的服务工作;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协会分支机构工作职责:
依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基本定位,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工作和服务范围开展工作,为提高本行业、本专业和企业的生产、质量、科技、经营水平,以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自律、诚信等方面,做好全方位服务,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协会下属机构工作职责:
依照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基本定位,协会下属机构根据协会章程和本机构成立的宗旨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化管理机构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